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

2010大台南國際室內音樂節

壹、目的:

為促進國際音樂交流,提升台灣音樂水平,台南縣為南台灣文化之都,近 年來文化氣氛可謂進入一蓬勃發展期,為創造ㄧ國際交流平台,將國際級室內樂大師引入台灣,達到國際級大師與優秀室內樂新秀傳承之目的。透過新秀甄選活動,開放國內音樂人才以團隊型態參加,藉由舞台表演切磋、交流,以期拔擢音樂新秀,並參與2010大台南國際室內音樂節演出,提供展現學習成果之機會。

貳、主辦單位:臺南縣政府、財團法人台南縣文化基金會

參、承辦單位:臺南縣政府文化處

肆、協辦單位:贊助本活動之企業及相關單位。

伍、甄選資格:凡中華民國國籍具有優良之室內樂演奏能力者,年滿16-28歲,且為2~4人之室內樂團均可報名參加。

陸、甄選方式:寄送參選影音資料至主辦單位後由評選委員各組評選1團。

柒、甄選組別:
(ㄧ)小提琴1名+大提琴1名(錄製之影音資料可加其他樂器)
(二)小提琴1名+中提琴1名+大提琴1名
(三)小提琴2名+中提琴1名+大提琴1名

捌、甄選規則:
ㄧ、參選影音資料曲目為自選曲,長度約15分鐘。
二、各組人數超過或不足者,不予受理報名。
三、報名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甄選資格(甄選後發現者,取消入選資格及補助)

玖、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6日(五)下午5時止。
二、報名方式:

1.參加者應以組團方式報名(每團限報ㄧ組,不得重複報名不同組別), 至臺南縣政府文化處網站(http://97www.tnc.gov.tw/)/公佈欄/活動公告項下,下載報名表,填妥後併同相關資料郵寄至台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 2010大台南國際室內音樂節活動小組收,(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

2.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黏貼於附件表格) 

3.團體照片1張(背面書寫團隊名稱及甄選者姓名) 

4. 影音資料(務必為有影像之有聲資料,曲目內容不限,DVD為佳,為避免聲音品質失真,郵寄VCD者請另附CD),請註明甄選者姓名、演奏曲目、錄影日期。不得由他人代為演奏,一經發覺立即取消甄選資格。

5. 25元A4回郵信封一只(請填妥姓名、地址,甄選後寄回甄選影音資料之用)

6. 經主辦單位審核後,若資格或條件不符者,將不受理報名並退件處理。

三、聯絡窗口:文化處文化展演科顏小姐 (電話:6321047轉1207)。

拾、錄取名額:依報名團數多寡,酌與錄取,每組至少錄取1團。

拾壹、獎勵辦法:
1.入選者頒發參與「2010大台南國際室內音樂節」證明。
2. 免費參加大師班指導。
3. 接受大師免費指導及參與2010大台南國際室內音樂節演出機會。
4. 全程參與主辦單位規劃室內樂新秀甄選相關活動之入選者,每人補助5000元。

拾貳、附則:

ㄧ、報名名單之確認及甄選等注意事項,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後,隨時注意臺南縣政府文化處公告(http://97www.tnc.gov.tw/)。

二、入選者由主辦單位安排配合於大台南國際室內音樂節活動演出期間演出(至少乙場),無法配合者取消入選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與本縣同質性甄選活動。

三、主辦單位有權錄製甄選資料,以作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凡報名參加本項甄選即視同無條件將演出內容授權主辦單位編輯、製作非營 利性質之錄音、影帶或光碟,甄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且不得請求任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