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暑假某天,我收到了一封文化局來函的掛號信,寫著:請貴團於98年1月3日前換發團證!想到之前為了創團才填寫的一堆表格,實在很懶洋洋的繼續下一個動作。自治條例列了三張A4的法規,說實在我對官方語言的熟識度不佳,所以一直無法吸收內化,點進文化局要求我們填寫的表格一看,真是要昏倒了,比上次的還要多張,其中要去申請的東西似乎更是平常不會接觸的,還要我的信用證明,我連信用卡都沒有耶!
總之在這裡詔告天下,第一代的藝綻室內樂團圓正式功臣身退,看看我接下來處理這些表格的進度,下次招募團員的時候,歡迎大家加入,不過需要擬出會計制度,也就是說是真的需要有一些行政支出,最白話的說法是會收取微薄的團費,當然團長會訂出一些短程及中長程的計畫,大家定奪看要不要一起玩室內樂囉!
請集氣祝福我換證成功,還有謝謝高雄市文化局還舉辦研習,增添我往文化中心的次數!
之前去參加藝術行政研習的時候意外發現,文化中心圖書館四樓圖書區有蠻多譜的,都是總譜,還有"一些"原文書,閒來無事的時候可以去看看。